备受关注的北京宠物犬中毒刑事公诉案一审宣判了。被告人张某华三年前在小区公共区域投毒,导致9条犬只被毒死。法院宣判其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
有人为他喊冤,但我要说,此人应当感到庆幸,中毒的只是犬只,如果是儿童误食毒药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判决传递了明确的信号:法治社会,违法者应由法律实施处罚,任何个人都不应也无权以“私刑”越俎代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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